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的通告
为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进一步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扩散态势,坚决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和生物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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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二、作业区域
全县范围内所有涉松区域,作业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小班及其周边区域,高速公路沿线、主要交通干道两侧、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及其周边等重要生态区域的松林。具体作业地段由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在作业前进行告知。
三、其他事项
(一)松材线虫病是重大林业植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依法防控的义务,要主动配合,积极提供便利作业条件,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社会氛围。在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作业期间,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可能影响或破坏“风水”、损毁交通道路设施及其他非法行为,阻挠正常作业,向施工单位索要财物甚至围攻作业人员、扣押作业器械等,否则,一律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从重从严处理。
(二)疫木除治是当前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主要措施。疫木处理办法包括粉碎(削片)、烧毁、旋切、钢丝网罩和套袋消杀等,不存在木材损失补偿等义务和责任。对于部分公路边、低矮山边清理后的疫木,施工单位会不定期归堆并运输所除治的疫木(除经批准实施林分改造所采伐的疫木外)到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疫木清运或哄抢疫木以用作它用或索要赔偿,不得故意破坏疫木处理的包装器械(钢丝网罩或薄膜袋),禁止群众将疫木、枝梢运回家中或在房前屋后堆存。如林木权属单位(个人)要求自行处理除治后的疫木的,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需自行清运至疫木定点加工企业,并负责所有费用和全程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承担所有疫木监管责任。
(三)作业期间,在主要交通干线实施除治作业的,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要配合做好交通管制。必要时,可临时封闭道路,车辆、行人要听从现场人员指挥,以策安全。
(四)作业期间,如有其他需咨询事宜,可径向广宁县林业局联系,联系电话:0758-8626762。
特此通告。
广宁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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